自殺者朋友或自責 家校勿責備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2/13 00:26

最後更新: 2016/02/13 00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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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12歲女童在牛頭角道花園大廈百靈樓傾吐心事期間,從高處墮地身亡,事後有親友到場路祭。(黄傑偉攝)

12歲女生與朋友傾訴後自殺,有社工認為死者生前最後接觸的朋友所受的打擊大、或有自責念頭,強調不可以怪責他們。

而學校、家長於處理學生涉及失德問題時要了解背後的原因,再對症下藥解決。

多名青少年曾於12歲女生自殺前與她接觸,青協督導主任徐小曼指,一般自殺個案平均影響21人,尤其最後與死者接觸的朋友或親人,可能會自責,學校或家長需要特別照顧這批學生過渡這一段艱難的時間,徐強調:「唔可以怪死者身邊任何人。」

她又指年輕人遇到不開心的事無可避免,雖然找人傾訴做法正確,惟友儕年紀尚輕或會令負面情緒擴大,「你呻我呻,或會令世界好似好灰。」

她建議青少年遇有朋友有自殺傾向時可一起發掘其他輔導資源,如專業社工、教會的朋友等,又指出現時不少輔導機構已設立網上求助的渠道,青少年在不揭露身份下與社工求助,如青協設WhatsApp熱綫6277 8899,或上utouch.hk/與社工即時通訊。

協青社助理總幹事譚仲凱亦認為家長不要只着眼子女學業,要多與子女交流、成為他們生活上的夥伴,令子女在抗逆時願意向父母求助。

他指學校於處理學生失德行為時會動用訓、輔導兩方老師、社工等來處理,強調除了懲罰外,更需要發掘青少年於失德背後的原因:「偷嘢背後是想要該物件還是有其他需要呢」,再對症下藥助青少年。